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六○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3 月 21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六○八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王志陽律師 被 告 東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竹市○○路○段三七七號一樓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王麗能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彭洪英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 蘇綉霞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