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二二七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5 月 27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二二七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七日言詞辯論終結,判 決如左: 主 文 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 失,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七八三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 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七八三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 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王鳳儀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 王恬如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二十七 日 附表: ~F0 ~T48 ~F0 ~T48 ┌──────────────────────────────────────────────────┐ │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二二七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一 │ │壹 │壹仟 │ │ ├─┼───────────────┼──────────────┼────┼───┼────┼───┤ │2│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三 │ │壹 │壹仟 │ │ ├─┼───────────────┼──────────────┼────┼───┼────┼───┤ │3│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五 │ │壹 │壹仟 │ │ ├─┼───────────────┼──────────────┼────┼───┼────┼───┤ │4│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七 │ │壹 │壹仟 │ │ ├─┼───────────────┼──────────────┼────┼───┼────┼───┤ │5│巨擘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九 │ │壹 │壹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