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2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6 月 13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285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龍泰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龍泰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722號公 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722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3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珮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江靜玲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13 日 ┌─────────────────────────────────────────┐ │附表: 96年度除字第28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1 │龍泰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89-ND-0000000-0│ │ 1 │ 1000 │ │ ├──┼───────────┼────────┼────┼───┼────┼───┤ │002 │龍泰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89-ND-0000000-0│ │ 1 │ 1000 │ │ ├──┼───────────┼────────┼────┼───┼────┼───┤ │003 │龍泰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90-NX-0000000-0│ │ 1 │ 40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