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七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背信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3 月 21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七一號 自 訴 人 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區○○路四二號 代 表 人 乙○○ 被 告 甲○○ 右列自訴人自訴被告背信案件,查其提出之自訴狀未依被告之人數提出繕本,核與刑 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不合,爰命於本裁定 項欠缺,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 本裁定不得抗告。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