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字第86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12 月 24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8686號聲 請 人 臺灣工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明郭 一、上列聲請人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㈠查提出相對人正逢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鄭金逢之最新 ㈡提出相對人鄭啓輝之最新 ㈢具狀載明「本裁定如無法合法送達於相對人,狀請 鈞院逕對相對人為公示送達」。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