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建字第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履約保證金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3 月 08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字第79號原 告 生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秀娥 訴訟代理人 陳長甫律師 黃順政 被 告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法定代理人 林秉宗 訴訟代理人 劉韋廷律師 施瑋婷律師 吳佩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 年4 月24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8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菊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8 日書記官 張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