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0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82號上 訴 人 吳專央 被上訴人 富利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石牌外送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佳麗 訴訟代理人 黃貞季律師 王詩瑋律師 複代理人 詹雅涵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育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5 日書記官 洪甄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