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4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1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59號聲 請 人 森富生物科技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10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274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9 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世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9 日書記官 吳婉萱 附表 ┌────────────────────────────────────┐ │ 109年度除字第459號│ ├─┬──────┬────┬───┬─────┬─────┬──────┤ │編│發 票 人│付 款 人│受款人│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發票日期 │ │號│ │ │ │ (新臺幣) │ │(或到期日) │ ├─┼──────┼────┼───┼─────┼─────┼──────┤ │ │森富生物科技│陽信商業│ │ │ │ │ │1 │事業有限公司│銀行股份│未記載│200,000 元│AG3470915 │109年5月23日│ │ │陳建宇 │有限公司│ │ │ │ │ │ │ │營業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