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3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選任特別代理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8 月 24 日
- 當事人世騰機械有限公司、何文發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聲字第345號 聲 請 人 世騰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文發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鎮山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溢收程序費用,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予退還溢收之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 理 由 一、聲請人於民國111年8月19日所繳納如附件收據影本所示之程序費用,計溢收新臺幣1,000元,應予退還。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4 日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