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訴字第四五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通行權存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3 月 12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訴字第四五九號 原 告 寶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卯○○ 辛○○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戊○○ 訴訟代理人 庚○○ 訴訟代理人 己○○ 被 告 子○○○ 甲○○ 乙○○ 壬○○ 丑○○ 寅○○ 癸○○○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二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李瑜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四 日 ~B法院書記官 夏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