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一0八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11 月 29 日
- 當事人古文錦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補發)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一0八八號聲 請 人 古文錦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四一九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1 年 11 月 29 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瑜娟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9 日法院書記官 洪忠改 股票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四一九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 類 張數 股 數 備 考 1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一四五二三 普通股 壹 壹仟 2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X─0000九五三 普通股 壹 玖佰捌拾玖 3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六八三三 普通股 壹 壹仟 4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六八三四 普通股 壹 壹仟 5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六八三五 普通股 壹 壹仟 6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六八三六 普通股 壹 壹仟 7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六八三七 普通股 壹 壹仟 8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一三二三二 普通股 壹 壹仟 9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X─0000二五四 普通股 壹 壹佰 10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X─0000五四八 普通股 壹 伍佰叁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