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八四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0 月 13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八四五號 聲 請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四七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 月 十三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永煌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 月 十三 日 法院書記官 馮衍燕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四七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八九─ND0000000─二│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八九─ND0000000─四│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3│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八九─ND0000000─六│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4│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八九─ND0000000─八│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5│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八九─ND0000000─四│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6│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九0─ND0000000─二│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7│晟銘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九0─ND0000000─三│ │壹 │壹仟 │ │ │ │晟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