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2 月 14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82號聲 請 人 甲○○ 2樓之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6年2月13日言詞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00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6年2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方彬彬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4 日書記官 王玉雙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95年度催字第1002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5-NX-0000000-0 │ │1 │600 │ │ ├─┼───────────────┼──────────────┼────┼───┼────┼───┤ │2│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7-NX-0000000-0 │ │1 │30 │ │ ├─┼───────────────┼──────────────┼────┼───┼────┼───┤ │3│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 │ │1 │100 │ │ ├─┼───────────────┼──────────────┼────┼───┼────┼───┤ │4│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6-NX-0000000-0 │ │1 │18 │ │ ├─┼───────────────┼──────────────┼────┼───┼────┼───┤ │5│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 │ │1 │59 │ │ ├─┼───────────────┼──────────────┼────┼───┼────┼───┤ │6│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7-NX-0000000-0 │ │1 │92 │ │ ├─┼───────────────┼──────────────┼────┼───┼────┼───┤ │7│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 │ │1 │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