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03年度士調字第2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3 年 08 月 15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士調字第244號聲 請 人 郭品好 代 理 人 王家鋐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世鑫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調解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調解聲請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壹佰玖拾柒萬伍仟叁佰肆拾貳元,應繳調解聲請費新臺幣貳仟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向本院(臺北市○○○路0 段0 號)補繳上開所欠費用,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5 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陳介源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5 日書記官 吳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