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07年度士小字第12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士林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09 月 18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士小字第1209號原 告 立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佳成 訴訟代理人 洪文浚律師 複代理人 沈佳蓉 被 告 郭美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8 日士林簡易庭法 官 楊舒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8 日書記官 黃啓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