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簡易庭109年度營調字第3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調解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柳營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9 年 12 月 30 日
- 當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明献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營調字第339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按聲請調解,應表明為調解標的之法律關係及爭議之情形;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民事訴訟法第405條第2項前段、第12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聲請人請求相對人武氏金凰將於民國106年3月16日以夫妻贈與為原因辦理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雖書狀有敘明爭議情形,惟未具體表明調解標的及其實體上之法律條文依據,茲命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逾期未補,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柳營簡易庭 法 官 徐安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吳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