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46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2號

都市計畫法行政裁判日期 105 年 02 月 24 日

法官王德麟詹日賢許武峰

原告
新緯建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元吉
原告
勝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張志銘
原告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代表人
藍福良
原告
張雅音
原告
張鴻英
原告
黃士哲
原告
李中元
原告
林豊鈜
原告
顏曜智
原告
唐美娟
共同訴訟代理人
詹順貴 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熊依翎 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佳穎 律師
被告
臺中市政府
代表人
林佳龍
訴訟代理人
林亮宇 律師

 王雲玉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計畫法事件,原告聲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原告就內政部104年6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40809939號函核定「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台中車站地區)(第二階段)」行政處分所為之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按「……除前項情形外,有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牽涉行政訴訟之裁判者,行政法院在該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終結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行政訴訟法第177條第2項定有明文。

二、緣交通部於民國94年間向行政院陳報「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5年1月2日第1236次會議審議結果列為新十大建設計畫,行政院亦同意按上開審議結論辦理,被告爰申請辦理「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台中車站地區)」(下稱主要計畫),並經內政部核准在案。嗣被告於96年5月17日辦理主要計畫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決議辦理再次公開展覽,被告即於98年12月15日辦理再次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其後,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2月9日第242次會議再將因應台鐵高架捷運化沿線及站區發展所需變更部分,辦理先行核定及發布實施,並將之列為第一階段,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9月7日第73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將主要計畫之變5變更案納入第二階段。其中,第一階段經內政部於100年2月17日核定於同年3月10日發布實施;第二階段於104年6月22日經內政部以台內營字第1040809939號函核定,被告以104年6月24日府授都計字第1040134771號函(下稱被告104年6月24日函)檢送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6月11日第45次會議紀錄,並於同年7月17日以府授都計字第1040142347號公告發布實施(下稱主要計畫第二階段),及以同日府授都計字第10401423471號公告(下稱被告104年7月17日公告)發布實施「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配合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台中車站地區)細部計畫(第二階段)」(下稱細部計畫)計畫書、圖,自同月21日零時起生效。原告所有台中大智慧學苑大樓位於主要計畫變更內容綜理表編號變5之變更案範圍內,變更內容係採取新闢連接大智路計畫道路之方案,將原先使用分區編定為商業區及住宅區之系爭大樓變更為道路用地。原告不服被告104年6月24日函,向內政部提起訴願遞經訴願決定不受理,原告仍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聲明求為判決撤銷訴願決定、被告104年6月24日函及104年7月17日公告。

三、經查,本件原告不服被告104年6月24日函及104年7月17日公告核定發布實施細部計畫部分,係以主要計畫第二階段為辦理依據,則原告請求撤銷被告104年6月24日函及104年7月17日公告,應以主要計畫第二階段之核定處分是否合法為前提要件,而原告就內政部核定主要計畫第二階段之104年6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40809939號函,業已提起訴願,刻正由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該等行政爭訟程序既為本件行政訴訟之先決問題,於上開行政爭訟程序尚未確定前,應有停止本件訴訟程序之必要,原告亦以105年2月19日行政申請停止訴訟程序狀聲請停止訴訟程序。本院爰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經本院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須依對造人數附具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24 日

審判長法 官 王 德 麟

法 官 詹 日 賢

法 官 許 武 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許 巧 慧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