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八一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5 月 06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八一一號 原 告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戊○○ 丙○○ 蕭慶賢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賴振揚 右當事人間因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七日 台財訴字第○九一○○三六九九九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在開準備程序,茲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 十二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六 日 臺 中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二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胡 國 棟 法 官 林 秋 華 法 官 王 德 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六 日 法院書記官 邱 吉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