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001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房屋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8 月 22 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6年度訴字第00159號原 告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卓隆燁會計師 羅豐胤 律師 洪明儒 律師 被 告 臺中縣稅捐稽徵處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戊○○ 己○○ 庚○○ 參 加 人 中華全球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上列當事人間因房屋稅事件,原告不服臺中縣政府中華民國96年2月26日府訴委字第0960053943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茲指定民國96年9月13日上午 10時在本院第13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2 日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沈應南 法 官 許武峰 法 官 許金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許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