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4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28 日
- 當事人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沈文斌、廖益志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458號原 告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被 告 廖益志 (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臺中分 監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00年度訴字第2229號),經 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恩賜 法 官 劉正中 法 官 林慧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淑英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