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附民字第4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1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458號 原 告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銘陽 訴訟代理人 蘇維國 兼 代 收 人 陳彥嘉 被 告 楊平福 劉月紅 廖梓妘 錠嵂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李淑芬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102年度訴字第1454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8 日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高文崇 法 官 蔡嘉裕 法 官 林秉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柏倫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