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智易字第6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0 月 14 日
- 當事人劉勝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智易字第6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勝立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 年度偵字第17347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如附件起訴書所載。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或其告訴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告訴人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委由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告訴被告劉勝立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認係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及同法第92條之罪,而提起公訴,該罪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均係告訴乃論之罪。茲據告訴人美 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之103年10月8日具狀向本院撤回告訴,有刑事聲請撤回告訴狀1紙附卷可稽,揆諸前揭說明,爰 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林慶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王小芬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14 日附 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3年度偵字第17347號被 告 劉勝立 男 57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勝立明知如附表所示之電影,係如附表所示之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未經其等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及公開傳輸上開影音檔案。詎仍基於重製及公開傳輸之犯意,未經如附表所示之人同意或授權,於民國103年5月間某日,在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住處內,先將購得如附表所示之電影DVD或VCD轉檔重製並儲存在電腦硬碟後,再利用網路設備,連接並登入其所申設使用帳號為shanelao之隨意窩Xuite網站,將如附表所示之電影之影音檔案電磁紀錄上傳 至該網站,供不特定人得以觀看如附表所示之電影,而以此方式侵害如附表所示之人之著作財產權。嗣經警於103年6月10日執行網路巡邏時發覺,循線查獲上情。 二、案經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城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委由財團法人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 │編號│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 ├──┼──────────┼─────────────┤ │ 1 │被告劉勝立於警詢及偵│被告固坦認於上開時、地,上│ │ │查中之供述 │傳如附表所示之電影至隨意窩│ │ │ │Xuite網站乙事,惟矢口否認 │ │ │ │涉有違反著作權法犯行。 │ ├──┼──────────┼─────────────┤ │ 2 │告訴代理人朱紹志於警│全部犯罪事實。 │ │ │詢中之指訴 │ │ ├──┼──────────┼─────────────┤ │ 3 │財團法人台灣國際影視│證明被告侵害告訴人美商迪士│ │ │基金會鑑識報告 │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享有之│ │ │ │著作權之事實。 │ ├──┼──────────┼─────────────┤ │ 4 │列印帳號為shanelao之│證明被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之│ │ │隨意窩Xuite網站資料 │事實。 │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方法 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又被告以一行為侵害數法益,且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處斷。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8 日檢察官 龔書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林雅君 所犯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 罰金。 附表: ┌──┬──────┬────────────────┐│編號│電影中文片名│權利人 │├──┼──────┼────────────────┤│1 │X情人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2 │危機四伏 │同上 │├──┼──────┼────────────────┤│3 │捍衛戰警2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4 │斷箭 │同上 │├──┼──────┼────────────────┤│5 │緊急動員 │同上 │├──┼──────┼────────────────┤│6 │將計就計 │同上 │├──┼──────┼────────────────┤│7 │一日鍾情 │同上 │├──┼──────┼────────────────┤│8 │十萬火急 │美商環球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9 │終極密碼戰 │同上 │├──┼──────┼────────────────┤│10 │天崩地裂 │同上 │├──┼──────┼────────────────┤│11 │絕地戰警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12 │絕地戰警2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