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附民字第2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7 月 1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292號原 告 林建宏 林建成 姜姿杏 柯伯昇 洪銘鈴 許智珄 陳秋煙 黃雅青 黃雅娟 盧莉玲 王春文 陳春林 賴信源 不詳 黃楊敏 不詳 黃守仁 李淑貞 郭珮瑜 郭齡璐 陳志孝 蘇梅香 謝淑芬 謝淑貞 陶儀庭 巫秀蘭 巫永欽 巫育能 巫芳昭 汪作仁 王玉蓉 黃居福 傅文賓 許春蘭 范世潭 林阿綢 陳秋香 葉淑梅 呂方法 高瑞枝 被 告 亞洲專業醫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祥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楊進盛 被 告 浩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柏承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程克强 被 告 傑華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沈雪玲 被 告 程克達 林秀峰 劉佳謀 陳金萍 李育茹 江美珊 詹永池 龎㨗魁 徐詩怡 江宜庭 李玲玲 洪麗琴 麥春密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105年度金重訴字第64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8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江 奇 峰 法 官 楊 欣 怡 法 官 莊 宇 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 舒 涵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