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附民字第3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1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396號原 告 優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味淑珍 訴訟代理人 陳俊仁 被 告 陳憬南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106年度易字第1185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2 日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秋娟 法 官 許月馨 法 官 陳怡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千士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