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4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2 月 15 日
- 當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戴宏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47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戴宏全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朱俊銘律師 陳守煌律師 周郁雯律師 被 告 曹世忠 選任辯護人 陳雲南律師 黃國銘律師 周慧心律師 被 告 李進雄 選任辯護人 羅閎逸律師 廖學能律師 被 告 吳惠炘 選任辯護人 陳葳菕律師 被 告 蔡坤守 選任辯護人 徐承蔭律師 劉依婷律師 蘇靜雅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27112、29482號、108年度偵字第19786、19788、25027、25848號),並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宜娟 法 官 林德鑫 法 官 陳怡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倨篁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