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交簡上附民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8 月 0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交簡上附民字第8號原 告 田世丞 被 告 富鼎成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君平 同上 被 告 巨航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惠蘭 被 告 巫錫聰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9年度交簡上字第37號業務過失致重傷案件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鍾貴堯 法 官 施懷閔 法 官 許曉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郭淑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