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О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11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О九號 原 告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本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三一五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 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智雄 法 官 柯崑輝 法 官 許惠瑜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中 華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