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100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1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0053號債 權 人 藍海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勝雄 債 權 人 藍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勝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中港奇摩市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債權人藍海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之地址為何? ㈡請釋明債權人為共同債權人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7 日書記官 童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