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建字第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管理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1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字第78號 原 告 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惠貞 訴訟代理人 劉佳田律師 蔣志明律師 複代理 人 楊榮富律師 被 告 臺中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林佳龍 訴訟代理人 李淑女律師 複代理 人 蔡逸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10月2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2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何世全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2 日書記官 黃美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