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4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7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除字第479號聲 請 人 鎧渝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淑惠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證券乙紙,業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34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主張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二、惟查,本件公示催告裁定,然聲請人登報則登載之支票號碼有誤,互核不符,自不生已登載裁定於新聞紙之效力,而不符民事訴訟法第542條之規定。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7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21 日民事庭法 官 陳添喜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21 日書記官 楊均謙 ┌──────────────────────────────────────────────┐ │支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479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益萌五金有限公司鄭│聯邦商業銀行台中分│103年4月1日 │677,000元 │UA0000000 │ │ │ │智成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