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催字第8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8 月 1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催字第884號聲 請 人 鄭素芳即捷鼎企業社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票據號碼GM0001909號支票,正確票據金額為何 ?(台端聲請狀所載與銀行出具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