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1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退還保留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0 月 0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185號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億海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永福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因本院104年 度訴字第2185號請求退還保留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06萬2959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 臺幣1萬7389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 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4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夏一峯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4 日書記官 陳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