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8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租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0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831號 原 告 晨展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雯 訴訟代理人 侯志翔律師 被 告 陳耀正 陳淑如 林永承 陳進聖 張烜誠 陳美鈴 劉國鐘 洪麗娟 余清欽 謝建男 蔡榞家 黃金順 黃書虹 黃柏傑 詹金瑛 張祿坤 郭國鐘 謝再利 胡榮興 石博華 石素銀 羅天賜 羅嘉錶 賴鴻鎬 陳桂英 蔡金條 羅右詮 鄒喜弘 黃建自 詹凱婷 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仲輝 上當事人間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崇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書記官 蔡秀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