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132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5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3288號債 權 人 林藝欣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寰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債務人寰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確認請求金額為何?(僅請求利息?或請求本金「及」利 息?)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廖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