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142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0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4257號債 權 人 林鴻明即鴻揚柚木行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尖端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購買板材之總貨款$1508544元之訂單或相關之釋明資料(如發票或收據)?及請求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3 日書記官 林國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