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249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9 月 2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24996號債 權 人 伍全企業股份有限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協發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艾歐尼克斯亞洲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債務人正確公司名稱為艾歐尼克斯亞「州」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抑或艾歐尼克斯亞「洲」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0 日書記官 林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