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64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0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6455號聲 請 人 趙陳鈺程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大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吳招緣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本票4紙提示日期各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