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260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8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6076號債 權 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齊心行農產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具狀說明本件依執行命令得移轉取得之薪資債權金額,並列明計算式及釋明資料。(非以債權人對林佑樺之債權 額為請求金額)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9 日書記官 賴日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