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8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1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829號聲 請 人 通盈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禹伸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駿郎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票面金額新臺幣壹佰陸拾捌萬元之記載是否有誤?。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1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