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277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13 日
- 當事人神說國際網路有限公司、陳建安、吳仁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7737號 債 權 人 神說國際網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安 代 理 人 吳仁欽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江青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務人姓名是否有誤?因臺端聲請狀當事人欄所載債務人姓名為江青富,然依後附身分證影本所示,債務人應為江清富。 ㈡請提出更正後之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5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