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277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13 日
- 當事人神說國際網路有限公司、陳建安、吳仁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7738號 債 權 人 神說國際網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安 代 理 人 吳仁欽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劉寶貴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簽立22張本票總金額266萬元是否有誤? ㈡確認請求標的金額266萬元是否有誤?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3 日書記官 鄭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