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催字第2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4 月 0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催字第206號聲 請 人 李政杰即金順工業社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金順工業社最新變更商業登記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