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拍字第1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2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197號聲 請 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代 理 人 鄭莉蓁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大謙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金木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4年11月24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31,2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4年11月8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自墊付日起依民法規定之遲延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大謙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相對人即債務人大謙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11月25日向聲請人借款26,000,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清 償日期為民國124年11月25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民國110年4月25日即 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22,702,822元 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不動產附表、借據、授信約定書及放款相關貸放資料及保證資料查詢單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 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市│ 西屯區 │ 惠民 │ │ 143-1 │5,681.54 │100000分之 │ │ │ │ │ │ │ │ │368 │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1│3630│臺中市西屯區惠│主要用途:辦公事 │層次:十層 │陽台:9.58 │ 全部 │ │ │ │民段143-1地號 │務所及工商服務業│合計:205.27 │雨遮:21.45│ │ │ │ ├───────┤主要建材:鋼骨鋼 │ │ │ │ │ │ │臺中市西屯區朝│ 筋混凝土造│ │ │ │ │ │ │富路213號十樓 │層 數:34層 │ │ │ │ │ │ │之11 │ │ │ │ │ │ │ │ │ │ │ │ │ ├─┴──┴───────┴────────┴──────┴─────┴────┤ │共有部分:①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14,673.3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 │ │ 之412 │ │ ②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27,855.3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 │ │ 之326 (含停車位編號259,權利範圍100000分之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