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46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票字第4644號聲 請 人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億鑫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胡定忠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本件請求金額究為何?(因聲請事項中記載請求「811,200元」,與狀頭訴訟標的金額「790,400元」,事實及理由 中記載尚欠「790,400元」未合)。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9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