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4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31 日
- 當事人邱建銘、木立方建築有限公司、阮淑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472號 原 告 邱建銘 訴訟代理人 林元浩律師 被 告 木立方建築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阮淑珍 訴訟代理人 李明海律師 梁鈺府律師 陳俊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雅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書記官 謝其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