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2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78號聲 請 人 順晟榮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成謀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5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5 月3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5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家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5 日書記官 蔡秀貞 附表:(時間:民國;金額:新臺幣) ┌──┬─────────┬──────────┬───────┬────┬─────┐ │編號│發票人暨負責人 │ 付款人 │ 發票日 │票面金額│支票號碼 │ ├──┼─────────┼──────────┼───────┼────┼─────┤ │001 │今華電子有限公司 │元大商業銀行台中分行│109年12月31日 │29,931元│AH3704341 │ │ │侯勝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