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23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4 月 22 日
- 當事人瑨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謝賀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2315號 聲 請 人 瑨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賀全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高淑華、歐陽百洲、歐陽百荷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