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69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1 月 02 日
- 當事人車麗屋汽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卓豐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6919號 聲 請 人 車麗屋汽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豐閔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邑陞營造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 回其聲請: 一、請具狀敘明提示日為何日。(台端聲請事項記載自提示日起 算利息)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