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58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02 日
- 當事人玉山國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張瓅元、聲請對於相對人MOJAR EVANGELINE SION 維潔玲准予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5834號 聲 請 人 玉山國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瓅元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MOJAR EVANGELINE SION 維潔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本票票面金額及請求金額各為何?(查狀附本票票面金 額17270元與狀載附表16425元不相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