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3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29 日
- 當事人建鑫工業社即林建宇、余坤樹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337號 聲 請 人 建鑫工業社即林建宇 相 對 人 余坤樹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供擔保新臺幣肆萬陸仟捌佰玖拾元後,本院110年度司執 字第76872號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 院112年度簡字第24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裁判確定或和解、撤 回起訴前,應暫予停止。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本院執行處110年度司執字第76872號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所查封如附表所示之動產,實均為聲請人所有,並非相對人之債務人尚誼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而聲請人就此已向本院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並經本院以112年度簡字第24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下稱系爭 民事訴訟)審理中,為此聲請供擔保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 二、按「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法院依強制執 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擔保金額而准許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該項擔保係備供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其因另供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或其債權額為依據(最高法院91年度台抗字第429號裁判意旨參照)。申言之,應以債權人因 執行程序之停止,致原預期受償之時間延後所生之損害,為定擔保數額之依據。而依通常社會觀念,使用金錢之對價即為利息。執行債權倘為金錢債權,債權人因執行程序停止,致受償時間延後,通常應可認係損失停止期間利用該債權總額所能取得之利息。另依民法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 規定,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此項遲延利息之本質屬於法定損害賠償,亦可據為金錢債權遲延受償所可能發生之損害之賠償標準。 三、經查: (一)系爭執行事件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現尚未終結,而聲請人已對相對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現由本院以112年度簡字第24號即系爭民事訴訟審理中,尚未審結 等情,業經本院調取上開執行及系爭民事訴訟案卷查閱屬實。又因系爭民事訴訟事件現仍未審結,猶待聲請人於本院諭知之相當期限內提出相關舉證,亦即尚難逕認有何不合法或顯無理由之情事,而如附表所示動產如經拍賣由他人取得所有權,則聲請人所提系爭民事訴訟縱獲勝訴判決,聲請人就如附表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仍將受有難以回復之損害,自有停止執行之必要,故認聲請人所為停止執行之聲請,於法尚無不合。 (二)揆諸前開說明,本院酌定擔保金額時,應斟酌相對人未能即時受償所受之損害額定之,不得僅以標的物之價值或其債權額為依據。爰審酌相對人聲請強制執行之債權本金為新臺幣(下同)150萬元,而如附表所示動產經系爭執行 事件囑託鑑定之結果,總市價為31萬2600元,則如停止附表所示動產之執行而致相對人未能即時受償,相對人所可能受到之損害額即為如附表所示動產因無法即時強制執行滿足債權所可能產生之利息損失(即停止執行期間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法定利息)。又本件聲請人所提起之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訴訟標的價額於50萬元以下,為不得上訴三審之簡易案件,參考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審簡易程序審判事件之期限分別為10個月、2年 ,共計2年10個月,加上裁判送達、上訴、分案等期間, 兩造間第三人異議之訴審理期間約需3年,故以此為預估 本件債務人異議之訴獲准停止執行因而致相對人執行延宕之期間。是相對人因停止執行未能即時受償上開債權額所可能受之損害,為上開債權額延宕期間之法定遲延利息,即應以如附表所示動產之總市價31萬2600元為計,而當為4萬6890元(計算式:31萬2600元5%3年=4萬6890元), 即為相對人因聲請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因而停止執行致未能即時受償之損害額。 四、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許惠瑜 以上正本係依原本製作。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書記官 林靖淳 附表: 編號(同於系爭執行事件查封物品編號) 查封物品 備註(以下合計總鑑定價格為31萬2600元) 1 天車2.8噸(2台) 鑑定價格:27萬4200元 2 盛全焊接機T-300FE(1台) 鑑定價格:1萬600元 3 Panasonic Pana-Auto NEW K350焊接機(1台) 鑑定價格:1萬500元 4 松沛機械空氣壓縮機SP-80V(1台) 鑑定價格:6400元 5 發電機TAW303P KING-TIG(1台) 已未在現場,無鑑定價格。 6 鋼材切割機SB-296(1台) 已未在現場,無鑑定價格。 7 小型鋼材切割機(1台) 鑑定價格:4500元 8 良苙機械鑽孔機KTK LG-250PF(1台) 鑑定價格:6400元